2005年1月12日,(以下简称为《若干意见》)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获原则通过,2月24日新华社全文播发。这个被简称为“非公经济36条”的文件立刻成为经济界瞩目的焦点,它能将非公有制经济带入发展的“春天”吗?
非公经济发展十大难题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着十大突出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采取系统、综合的政策措施。
一是观念歧视仍然存在。
主要是在一些政府部门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疑私”、“怕私”和“防私”观念。一些人办理个体、私营企业事务远不如象办理国有企业事务那样理直气壮、坦然从容,而是冷淡消极、缩手缩脚。
二是市场准入限制多,政策不平等。
一些行业和领域在准入政策上虽无公开限制,但实际进入条件则限制颇多,主要是对进入资格设置过高门槛。人们将这种“名义开放、实际限制”现象称为“玻璃门”,看着是敞开的,实际是进不去的,一进就碰壁。
三是融资渠道窄、贷款困难。
2003年全国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的短期贷款只占银行全部贷款的14.4%;中小企业股票、公司债券发行等直接融资只占全部直接融资的1.3%;全国300多万户私营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仅占10%。
四是企业实际税费较重。
2003年全国重点税源监管企业的平均营业税税负为3.85%,所得税税负为11.89%,其中私营企业的同一税负为4.31%和13.11%。许多地方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项目太多,不少企业反映各种名目的收费实际上已经大于正式税收。
五是企业权益不时遭受侵犯。
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案例日益增多,一些企业家的名誉权和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人们反映冷漠。一些行政执法机构对个体户、小企业滥施罚扣的现象时常发生。
六是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现象较为普遍。
许多私营企业无视甚至损害工人的最基本的合法权利,导致劳资关系矛盾日益加大,劳资冲突案件也呈日益上升趋势,这已成为当今社会一个越来越突出的社会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七是素质亟待提高。
相当部分经营者素质不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缺乏诚信、账目不实、偷漏税款、逃废债务、制假售假,成为市场秩序混乱的一个重要根源;一些私营企业与部分政府官员权钱交易、相互利用,有的相互联手贱买贱卖国有资产,一些政府官员入股私营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从中牟利,形成新的“政企不分”、“官商一体”。
八是社会服务体系远未建立。
大量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别需要的创业辅导、企业诊断、技术支持、员工培训等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或是基本没有,或是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当部分中小企业深感创业难、经营难、有了问题解决难,处于无助地位。
九是政府管理体制不顺。
政府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在地方,部门、机构之间在非公有制经济管理上往往是涉及利益时大家都插手,遇到困难时大家都回避,承担责任时大家都推诿。
十是口径不一、底数不清。
2002年全国私营企业户数的统计数,国家税务总局为127万户,国家工商总局为243万户,农业部乡镇私营企业户数为229万户,三个数据最大相差100多万户。而国家统计局2001年全国私营企业总数是132.3万户。<<<<br>
对症下药 “非公经济36条”破坚冰
尽管考虑到宏观和普适性,“36条”只能做到提纲挈领,从大处着笔,但就是这大处,就足以看到国家对非公经济的积极态度。“非公36条”,涵盖了包括“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完善社会服务”、“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进政府对企业的监管”和“加强指导和政策协调”七大类,尤以“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最引人关注。<<<<br>
这“七大政策”、“36条”,几乎条条是在给民营企业“松绑”。“松绑”的是放在民营企业身上多年的“紧箍咒”: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问题、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问题、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问题。这些都被一条一条地列出来给予“松绑”。由于种种原因,加在中国民营企业家头上的各种“紧箍咒”实在太多、太久,这些企业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戴着镣铐起舞”、生长壮大起来。如今,一大批不合理的“紧箍咒”的解除,算是给了民营企业一个更公平的待遇。
不过话说回来,给予民营企业公平待遇,不等于给予民营企业特权。相对于一个个被拿掉了的不合理的“紧箍咒”,我们还乐于看见一些合理的“紧箍咒”被戴到了企业身上。
民营企业同样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中的企业,既然是企业,就有它独特的责任,包括正确处理劳资关系以及正确对待社会的责任。仔细解读,我们可以把“36条”中的“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两大项看成是民营企业家应该自己给自己带上的“紧箍咒”。
这样的“紧箍咒”是民营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只有正确对待劳资问题,才能留住劳动者,解决“民工荒”;只有守法经营,挣合理合法的钱,企业才能长久;只有走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路,才能解决能源紧张;只有承担力所能及的社会责任,企业才能争取到更好的社会舆论环境。<<<<br>
非公经济迈入历史发展新阶段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正在跨入历史发展新阶段。这个历史发展新阶段有三大标志。
第一大标志是,党和国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制度已经基本形成,并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从政策措施上看,十五大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政策要求。“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要从多方面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国务院新近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而具体地提出了七个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
第二大标志是,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并将进一步实现良性互动。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成倍地高于全国经济增长速度,占GDP的比重已超过1/3。
目前,个体私营工业已占全国工业增加值和销售收入的40%左右,占全国商品销售总额和零售总额的60%以上。加上外资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已超过一半。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就业和再就业的主渠道。90年代以来个体私营企业平均每年净增500万—600万个工作岗位,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以上。当前我国个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就业人数已占城镇就业和整个非农就业人数的大半。
第三大标志是,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私营企业的自身素质正在发生历史性的根本的变化。
2003年,私营工业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2.8%和销售收入的13.8%;加上规模以下工业,个体私营工业已占全国工业增加值和销售收入的40%左右;私营企业占全国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的9.6%,商品零售总额的16.4%。<<<<br>
委员畅议:希望“把90℃的水烧开”
时值“两会”,来自企业界、经济学界的代表委员们纷纷对《若干意见》的制订表示欢迎,并对如何落实提出了若干建议。
吴一坚委员:
事情总是这样,一个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出来了,非公经济面临的发展制约非常复杂,要想彻底改变局面决非一朝一夕之功。目前,部分地方、部门观念转变滞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准入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当的限制,制约非公经济发展的一些体制障碍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根本性解决。以垄断行业的进入为例,广电、民航、电力、电信、石油、石化及其他资源垄断性行业,非公企业真正要进入还是非常难。此外,金融体制改革有待于进一步到位,一些地方、银行虽然不敢明着拒绝给非公企业贷款,但对非公企业贷款的保证条件要求很高,对非公企业的信任度不高,非公企业获取贷款仍很难。
尹明善委员:
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文件中都提到了,现在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落实。事实上近年来政策和精神的落实工作已经做得不错了,水虽然还没烧开,但也有了90℃。希望通过这次“两会”,能促成把水烧开。
萧灼基委员:
首先要按照宪法精神和中央有关政策,检查、清理、修订切实涉及非公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凡不符合宪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的,必须废除或者具体化;必须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宪法规定加以细化和具体化,使其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市场准入、筹资融资、进出口贸易、税费征管、土地批租、执法用法等方面对非公经济与公有经济一视同仁,支持非公经济发展。
其次,在为非公企业提供筹资融资的便利上,应鼓励有条件的非公企业改制上市,从资本市场直接筹集资金;允许非公企业按照规定发行公司债,为非公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发展风险投资基金,为非公企业提供创业资金援助。银行应该对非公企业一视同仁,按照贷款条件给予资金支持。
吴敬琏委员:
目前,国家应该尽量创造条件让市场发挥调节作用,而不是插手直接干预,以防止政府行为越位。要做到这一点,就应该加大改革力度。
厉以宁委员:
我建议从4个方面着手落实。一是各地方政府部门要认真贯彻,要着手制定具体的细则;二是建议各级政府、各级政协部门、各级工商联要组织民营企业家好好学习。中央已经大力支持了,民营企业要有信心和力量;三是在实践和执行的过程中,遇到新问题可以继续反映;四是经济学家要帮助解读和宣讲。尤其对市、县、乡镇级的民营企业更要细心解读,最好由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和工商联以及经济学家共同组成讲师团的形式,在一个省的范围内讲课学习。<<<<br>
段永基委员:
首先要对非公经济所处的制度环境作一个基本评估。要消除体制障碍,除了要抓紧对原有体制改革、调整之外,还应特别强调“体制创新”,尤其在资源配置制度、市场准入的审批制度和政府职能转变这三大基础性制度方面尤其要强调创新。要参照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的成熟经验,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强制执行的新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在资源配置、市场准入、公平待遇等方面,发布了许多文件。但是非公企业直接感受的环境,与党的文件上写的还有不小差距。所以,要使《若干意见》真正能付诸实施,应由国务院主持,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强制执行的资源配置新制度和市场准入新制度。<<<<br>
王玉锁委员:
要想让《若干意见》尽快地得到落实,就需要有一个强大的推动力,这个强大的推动力就是督导。建议专门成立一个机构进行督导,切实保证文件落到实处。<< |